第523章 没有最奸,只有更奸 一-《天下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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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本案的原告是开封府城北厢的王寡妇,她是纲商陈家的陈大郎的妻子……陈大郎就是那个死人。而原告则是陈大郎的兄弟陈二郎和陈大郎的前妻余氏。”
“这死人离过婚?”
“离过,”白时中道,“是和离的,因为陈大郎的前妻余氏无出,所以就和离了。
可是这余氏是童养媳,和陈大郎的娘亲柳氏关系很好,亲如母女。当时陈大郎和余氏离婚,柳氏是非常反对的。”
“这就是陈大郎的不是了,”郭知章道,“婚姻之事怎么能不听娘亲的话?”
“学士所言极是。”白时中又道,“可是这婚还是离了……后来陈大郎又明媒正娶了王氏为妻。又过了几年,这陈大郎突然患了疾病死去了,也没有留下子嗣。因此陈氏家业就由弟弟陈二郎继承,就在这时,柳氏老夫人召集陈氏亲族,宣布自己儿子和余氏离婚无效,又把余氏接回了家中做了大妇。”
“所以那王寡妇就来上告了?”
白时中道:“也没有马上来告,那王氏在陈家忍气吞声过了一年多,等老太太柳氏死后才来上告的。”
“果然是个离奇案子。”郭知章笑了起来,“蒙亨,安之(文安邦),你们怎么看?”
白时中道:“此案中陈大郎和余氏既然已经和离,那就不是夫妻了。柳氏老太太在儿子死后把余氏接回再做儿子的正房,虽情有可原,但是与法不合,应该是无效的。陈大郎的正室,始终是后娶的王氏。”
文安邦却摇摇头道:“白参军所言也不妥当,因为陈大郎和妻子离婚,其母是不同意的。而且那余氏虽然犯了七出之一的无子,可是陈大郎后娶之妻子也无子嗣,可见无子的问题在陈大郎身上。
另外,余氏是童养媳,属于三不去中的有所娶无所归,之前的休妻是不合法的。”
白时中反驳道:“可是陈大郎和余氏是和离,分给了家产,使余氏可以衣食无忧,也不算无所归吧?”
“和离是被迫的,”文安邦马上说道,“是陈大郎仗着家大业大欺负原配发妻,还不理老娘的规劝,是不孝!所以应该是无效的。”
“怎么是无效?”白时中说,“那是开封府衙门判的和离,怎么能无效呢?而且陈大郎后娶王氏时,陈母也没有反对,三媒六聘全都其全,怎么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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