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三章 虽败犹荣,前往黑山(四千章节,两更)-《篮神之无上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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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孙悦在国内的第一粉丝,张伟平指导也点评了一下这则消息。

    “中国队需要有更多的球员前往NBA去打球,我们在本次奥运会上看到了,孙悦焕发了第二次职业生涯的青春,他把球迷和媒体寄予他厚望的潜力兑现了,兑现了潜力后的孙悦,有足够的实力前往NBA打球。依孙悦目前的打法,我希望他能成为第二个杰森-基德,有身高、有传球、有防守、有投篮。”张伟平对于孙悦依然寄予了厚望。

    就在消息刚刚曝出不到半天时间,新浪网就率先发布孙悦与湖人队达成签约意向的新闻。

    新闻中称,湖人队与孙悦签下了一份1+1的2年合同,第一年合同为完全保障合同,是一份底薪合同,第二年合同对球队选项,但第二年的合同,大约有300万美元。

    除此之外,湖人队还向孙悦透露,今年湖人队会有一系列的大手笔操作,只要孙悦愿意加盟,将有很大的机会与球队一起冲击NBA的总冠军,这是所有篮球运动员最梦寐以求的事情。

    孙悦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就答应了湖人队的签约邀请。

    除了易建联和孙悦之后,球迷们最关心的就是袁满的合同了。

    在NBA打了两个赛季之后,袁满的新秀两年合同已经到期了,克利夫兰骑士队老板丹尼尔-吉尔伯特面对媒体的采访时表示,球队会不惜一切代价与袁满续约。

    “我会准备好一张支票,只要袁满想,他可以在支票上写下任何数字。”吉尔伯特展示了自己雄厚的财力和对签下袁满志在必得的决心。

    袁满是一名二轮新秀,身为一名表现出色的二轮新秀,符合《阿里纳斯条款》的规定。

    根据条款的规定,一名二轮新秀在新秀合同结束之后,如果球队需要和他签约最多只能给中产合同。

    由于这个条款是从NBA球星吉尔伯特-阿里纳斯开始的,故称阿里纳斯条款。

    这个条款发生的背景,是金州勇士在第二轮选中阿里纳斯之后,由于其出色的表现,很多球队都希望得到他,其中领先的是勇士和奇才两队,但勇士由于受到此条款的影响,最多只能给出中产条款,而在竞价中输给了奇才,导致阿里纳斯离开了金州,前往华盛顿。

    当时的条款只限制母队的合同,而没有限制其他球队,发生了阿里纳斯事件之后,条款得以改变,限制了所有球队的合同出价。

    按照《阿里纳斯条款》,骑士队似乎只能给出一份全额中产合同,与袁满续约,这与目前袁满的身价差距实在太大了,别说今年的奥运会亚军了,单单上赛季三个MVP满贯,就价值顶薪合约。

    就在球迷们担心骑士捡了个大便宜而袁满可能因为条款的限制蒙受经济损失的时候,有NBA评论员发表看法,说明袁满还符合另外一个条款。

    这个条款就是在去年的停摆休赛期期间发布的《罗斯条款》!

    罗斯条款,是NBA在新劳资协议中的新条款,它规定:只有那些曾在新秀合同期间当选MVP,或者是曾在全明星票选中两次以首发身份入选全明星赛,亦或是曾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无论是第几阵)的球员才有资格利用《罗斯条款》拿到一份大合同。

    具体点来说,《罗斯条款》是指一名球员在还行完他的新秀合同后,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顶薪合同,前提是满足规定中苛刻的三个门槛中的一个。

    在当时,全NBA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德里克-罗斯一人,因此新协议的这一规定被人们称为《罗斯条款》。

    在德里克-罗斯之后,公牛传球前锋斯科特-皮蓬曾声称至少10年内不会再有人能够满足《罗斯条款》,但没有想到仅仅过了半年的时间,又一个符合《罗斯条款》的人诞生了。

    满足《罗斯条款》,只需要满足三项严苛要求中的一项,但袁满却直接满足了《罗斯条款》中的全部要求!

    在新秀合同的第二年就勇夺常规赛MVP,连续两个赛季以首发球员的身份参加全明星赛,连续两个赛季分别入选联盟最佳阵容三阵和联盟最佳阵容一阵。

    原本在旁人眼里严苛的条件,袁满竟然在两年内全部达到了要求!

    “罗斯条款没什么了不起。”查尔斯-巴克利在谈论起克利夫兰骑士队续约袁满的时候说道,“袁满能满足罗斯条款三次,说真的,如果我是球队的老板,一旦克利夫兰不签下袁满,我愿意拿双倍的薪水将袁满请到球队里来。”

    NBA评论员表示,在同时满足《阿里纳斯条款》和《罗斯条款》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条款执行,并不违规。

    在向NBA官方提交了咨询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克利夫兰骑士队很快官方宣布了与中国篮球巨星袁满的签约意向,根据媒体爆料,这是一份顶薪合同,起薪合约为1800万美元,签约4年,合同总价值为4年9600万美元,具体的薪资为1800万、2200万、2600万、3000万,其中第四年为球员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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