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刘荣和吴庸-《狼出狱李二宝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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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高峰闻言也没想太多,端起酒杯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以后大家还是好兄弟。
三个人都喝了不少,就在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突然冒出来几个人,对着桌子上的三人就开枪乱打。
场面很混乱,吴老九一眼就认出来这几个人是当时的仇家派来的杀手。
他拿枪想要反击,已经来不及了。
关键时刻林高峰用身体给他挡了子弹,吴老九拼了半条命才干掉这些枪手,最后和刘荣逃生,林高峰却永远都被留在了那条船上。
林高峰的底色,永远都是白的。
一个人的底色是很难改变的。
就像一些浑身纹满纹身的社会大哥,在江湖上砍砍杀杀,一言不合就开枪杀人。
可在遇见过马路的老奶奶时,还会把纹身遮起来上前去扶一把,路见不平,也会见义勇为,看见小孩哭,还会去买棒棒糖去哄。
混社会,是一种谋生手段,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底色。
就像林高峰在关键时刻,想的是用自己的命去保护其他人的命,哪怕吴老九是个十恶不赦的混头子。
尽管后来刘荣找到仇家,杀了不少人,可吴老九为此也与他产生分歧,就此分道扬镳,再也没有联系。
“后来只有我知道,吴老九收养了林高峰的女儿,林高峰被定性为出境潜逃,女儿在被抓起来之前,被吴老九找到,在身边养了一段时间,就送到国外读书。”
米彩看着李二宝:“刘荣一直都想除掉吴老九,但碍于吴老九在本地势力太大,迟迟不敢下手,在得知吴老九把生意都转到国外,而且想去国外定居之后,他担心吴老九会失去控制,才聘请杀手,在曼国对吴老九开了枪。”
李二宝闻言十分吃惊,现实往往比小说还要精彩和魔幻,刘荣干的这件事,十颗脑袋都不够掉的,居然现在还能洗白从商,马上进一步转型。
不过他还是很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吴老九的,得知吴老九死讯后,你到底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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