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也可蔑汗,不可再冲了-《大宋好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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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备与勇士的结合,一定会铸就最为强大的军队。

    直到近前,也可蔑才看清这些铁甲的模样,无数的铁片反复叠在一起,挂满全身。巨大的铁盔包裹着整个头颅,甚至脖颈之处也被铁片紧密围了起来。

    郑智在这些铁甲身上花费了无数的钱,花了几年时间,也花了无数的人力。铁甲与步卒是无可奈何的选择。铁甲与健马,才是绝配。

    兴许这一刻,也可蔑心中才升起一丝的后悔。

    郑智把长枪端直,目光紧盯一个秃别干骑士,长枪急速而出。再拔出长枪被高高举起,鲜血从枪刃快速流下,浸湿了郑智的手臂。

    人们大多不明白为何许多长枪枪头上会有红缨,就是为了杀人的时候吸收敌人鲜血用的,防止鲜血流向长枪的握柄。

    郑智的铁枪并没有红缨,却是郑智也喜欢了枪杆上黏黏糊糊的感觉。

    轻骑与重骑的对抗,不应该是这种硬碰硬的冲锋。游击战术是最好的选择。

    奈何郑智健马有多,游击战术对于郑智而言,其实也并不能奏效。

    弯刀砍在铁甲之上,火星四溅,却是不见铁甲倒地。草原人多喜欢用刀,因为草原人没有多余的铁来打造其他造型的武器。刀与生活息息相关,不仅是上阵作战的武器,也是生活上的必需品。屠宰牛羊,伐木造车,裁缝毛皮,都得用刀。作战也得用刀,刀才是草原上的必需品,长枪不是,长枪在生活中没有丝毫意义,连摆设都算不上。

    没有大量能捅刺的尖锐长枪,对于铁甲便少了真正的威胁。这也是为何唐朝时期,马槊可以长达四米的原因之一。因为四米的马槊对于突厥来说,作战时候便会占许多优势。

    也可蔑摇摇摆摆从战阵而出,回头再看,心中满是后悔。无数空空的马背告诉也可蔑,他做了一件傻事。

    后方的敌人已经在勒马转向,也可蔑却是并未止步,而是直接打马冲向远处驻足的谟葛失人。

    哪里有三万多男女老幼,漫山遍野的牛羊。从那里撤退,兴许是最佳的选择。

    阿里别契见得秃别干人直奔自己而来,连忙打马上前,想要阻挡冲向自己部落的马蹄,几万马蹄若是就这般撞了过来,后果可想而知。

    “也可蔑汗,也可蔑汗。。。不可再冲了。。。”阿里别契口中大喊,不断招手示意。

    也可蔑自然看得见打马出来的百十号人,也看得见头前不断招手的阿里别契,但是也可蔑早已失去了战意,马步丝毫不停。

    身后四五百步,无数的铁甲马蹄狂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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