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爱情攻势-《侯沧海商路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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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中芳与丈夫同样是生长在红旗下的一代人,面临着同样的道德困境。她和丈夫面面相觑了好半天,才道:“老潘让我们两家一起吃饭,去不去?到时那个人要来。我们顺其自然吧,如果二妹和那个人对眼,那就是最好不过,不对眼,就顺其自然。”

    熊恒远用手搓了搓满是皱纹的脸面,迟疑地道:“那就吃顿饭,顺其自然。”

    这幢楼住的都是老邻居,互相请吃饭是常事,熊小梅也不疑有其他事情,和父亲和母亲一起到了新开火锅馆。熊恒远穿上那件参加大女儿婚事时置办的中山装,皮鞋刷了油。熊小梅早就习惯了父亲穿着旧工作服的样子,看着他穿起好衣服,道:“难得啊,老爸穿得这么整齐。”杨中芳道:“莎莎妹叫吃饭,肯定是在好餐馆,我们不能丢脸。”

    新餐馆装修得很现代,各种设施亮得让熊恒远和杨中芳怯手怯脚。

    除了莎莎妹一家人以外,还有一个长得清瘦的中年人。中年人五官还算端正,就是稍有些黑,又瘦,脸皮还有些坑坑洼洼。

    莎莎妹特意向熊小梅介绍道:“这位是孙哥,孙俊春。”

    孙俊春取出名片,每个人都递上一张。熊恒远很少接到名片,拿到这张烫金名片以后,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见女儿将名片放在包里,也就将名片放在上衣口袋里。

    饭局开始时,熊小梅很快就觉得不对味。坐在身边的孙俊春不停地介绍自己的生意,还殷勤夹菜。除了侯沧海以外,熊小梅无法接受其他人给自己夹菜,想起筷子上沾着口水,禁不住一阵恶心。她放心筷子,望着孙俊春,道:“请不要给我夹菜。”

    她说这句话时,恰好处于众人说话的间隙期。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听到这句话。孙俊春也不恼,解释道:“我是用的公筷。”

    熊小梅又道:“就算有公筷,也不用给我夹菜,我不习惯。”

    杨中芳刚准备打圆场,潘国英在桌上用腿踢了他,不停眨眼示意。

    熊小梅注意到所有人都看向自己,这才意识到声音有点大,她突然明白了今天这顿饭的真实意义,不禁对所有人都恼怒起来。所有人明明都知道自己正在热恋,却依然演出这一出戏。眼前这个叫孙俊春的男人和莎莎妹男人年龄接近,肯定是在某处有妻子,但是在曾经满是国营大厂的秦阳可以正大光明找小三,父母居然默许此事。

    最后一点让熊小梅心中无限酸楚,眼泪水差点就夺眶而出。她轻轻搁下筷子,对着所有人说了一句:“我身体不舒服,先回去了。”

    她在众人注视下走到了屋外。

    莎莎妹快步跟了出来,叫了一声:“小梅姐。”

    熊小梅停下脚步,道:“莎莎妹,你回去吧。”

    莎莎妹走到身边,道:“你生气了?我其实不愿意安排这顿饭,可是孙俊春一直在请求,他这人条件不错,离婚两年了,有一个女儿。”说到这里,她苦笑一下,道:“小梅姐,你还相信爱情吗?我以前相信,后来进厂当了女工,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以上,整整干了两年,从此我不相信爱情。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其他不用想这么多。”

    熊小梅道:“莎莎妹,我有男朋友,谈婚论嫁了。”

    莎莎妹道:“那就算了,我给孙俊春讲清楚。”

    莎莎妹本人没有预料到孙俊春的执着。孙俊春得知熊小梅明确态度后,不以为然,继续发动强大攻势。

    第一波攻势就发动于吃饭后的第二天。

    熊小梅刚刚从教室出来,走回办公室,刚进门就发现老师们望着自己的目光不对。熊小梅低头打量自己,没有异常之处。她随即发现异常之处在何处,原来自己桌前有一大束玫瑰。玫瑰虽然没有九百九十九朵那么夸张,也有很大一束,好几十朵是有的。这些玫瑰红得耀眼,散发着香味,与堆满了教材和课本的老师办公室严重不协调。

    在玫瑰上挂着小纸条,纸条上写着一句肉麻情话,落款是孙俊春。

    孙俊春这种行为表面上看起来浪漫,实则是变相的死缠烂打,这引起了熊小梅强烈反感。她将玫瑰花扔进垃圾桶,假装镇定地看书。下班后,她给莎莎妹打了电话,道:“莎莎妹,你让孙俊春不要再送花了,我有男朋友,早就同居了。”

    莎莎妹惊讶地道:“啊,有这事吗?我昨天就将你的态度告诉了孙俊春,他表示理解。看来,他确实是看上你了。你以后别理他,他碰几次壁,自然就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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