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如同夏长歌所说,都老夫老妻了,需要这么直白么? 难道说这个混蛋,也就只有到了床上才会对着女人说好话吗?! “跟我混,没几个月就让你拥有在筑基境初期……接近无敌的手段,甚至于跟筑基境中期…也并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夏长歌心想着自己当初面对柳天山的时候。 自己若是不隐瞒,用这些手段,肯定不会那么狼狈。 而且柳天山可是筑基境五十多转,快要达到筑基境后期的修士了。 所以说,对于圣心诀这一门手段的威力,夏长歌还是很自信的。 “就是教导你的三个儿子的秘术?” 萧婉也听自己的娘亲说了夏长歌在教导他儿子独门秘籍。 还吐槽夏长歌不教导给她(萧婉),简直就是个孽障,不把她们当成一家人。 面对自己娘亲的关心,萧婉不以为意。 因为她知道夏长歌不可能不教导给她的,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她甚至于还把夏长歌的心思都给想到了,无非就是他的三个儿子天赋比不上自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罢了。 自然是理解的。 而且自己母亲的吐槽…… 哼,萧婉总感觉越听越古怪! 现在夏长歌来找自己,目的是什么萧婉也知道。 期待……肯定是有的。 更别提夏长歌还主动解释,让她能在筑基境初期接近无敌! 若是真的能达到这个境界的话,这几个月她肯定是愿意跟着夏长歌干! “过来吧,好好的听我说。” 最终,夏长歌也暂时性地隐瞒了圣心诀最主要的还是和‘寿命’挂钩的特性。 “我可算是知道你这个家伙是怎么对付那些人的了!” 这下子,萧婉全都明白了。 “那个叫……廖辉的是不是这样被你偷袭之下杀了,然后你霸占了他……” 萧婉自以为自己理清楚了其中一切,打算说出自己的猜测。 可惜,却是被夏长歌一巴掌给拍在后脑勺上。 “惊目劫我可是在服用你给的筑基境妖兽之眼后才修炼出来的,你理一理其中的时间线?” 夏长歌无语的开口,这把他当成什么人了? 霸占谭琪儿…这可不是夏长歌刻意为之的。 他这可是为了给谭琪儿美好的生活。 而且廖辉不作死的话,谭琪儿还是他的好道友。 “呵,那…泰安,还有之人的唐柔这些,绝对是用这手段解决的。” 夏长歌这么一说,萧婉也知道了当初发展的具体情况。 廖辉之死的确是在她给夏长歌筑基境妖兽之眼的前面。 但后面发生的那些事情,绝对是夏长歌用这种方式解决的。 夏长歌没有解释,示意萧婉别多想了,赶紧跟着他的节奏来。 萧婉也知道情况紧急,四个月的时间想要修炼到大成,还是有那么一些艰难的。 所以说,当即收敛了自己所有的心思,开始全心全意地配合夏长歌的行动。 萧婉或许是因为有筑基境修为的底子摆在这里。 外加天赋的确是要比夏长歌本人和他的三个儿子要好得多。 只是一天多的时间,萧婉就入了门。 “这是不是你用来治疗他人,帮助我两个妹妹她们的手段?” 身为筑基境修士,外加萧婉是受到过圣心诀的帮助的。 所以说,第一层,凝聚出长生真气后。 那熟悉的感觉,让萧婉瞬间回答了差不多十年前自己突破筑基境要失败,夏长歌来帮助自己的时候。 对此,夏长歌没有拒绝,微微点头表示结果。 “谢谢~” 萧婉低着头,心中非常触动。 “不只是帮助你们突破,你娘亲突破金丹境,也是因为这东西,当然,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你娘亲修炼的是木属性功法的原因。” 既然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了,夏长歌自然是不会再隐瞒另外一件事情。 萧婉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的同时,追问一声:“你交给我的娘亲了吗?” 是的,萧婉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要知道这样一个结果。 对此,夏长歌是不明白原因的。 当然,夏长歌也不会在这件事情上弄虚作假,如实地回答了。 萧芸是不知道的。 “我是第一个学会这秘术的女人?” 心中虽然说有了大概的猜测,但萧婉还是想要亲自证实。 夏长歌还是点头。 这个结果,让萧婉非常地满意。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第一个知道夏长歌秘密的女人。 “早点修炼到这秘术的五六层吧,到时候你也可以和你娘一起互相帮助修行了。” 夏长歌不是不想和萧芸一起修炼。 只是这样的话有的时候会耽搁夏长歌的一点正事。 如果萧婉学会了的话,这一对母女自然是可以互帮互助。 而且到了关键的时候,比如说夏长歌需要突破金丹境的时候,萧婉说不定还会帮助到自己。 “你和我娘亲最近都是在这样修行吗?” 夏长歌的这句话,让萧婉不由得追问一句。 难道说她误会了自己的娘亲和夏长歌自己的……关系? “你以为呢?” 夏长歌更是惊讶。 萧婉这是……想多了? 不过,她都多想了,怎么没有一点过激的反应呢? 难道说…… 夏长歌感觉情况有那么一点点值得深思起来了啊。 “没什么,你就在旁边呆着吧,别打扰我。” 萧婉当即闭眼进入修炼状态,选择了回避夏长歌的询问。 她的直觉告诉她,她绝对不是想多了! “嘿嘿嘿,你自己修行,我可不会给你当护法,我的那三个儿子可还要去照顾呢,你不会以为你一个人比我三个儿子还要重要吧?” 说完,夏长歌就起身准备去自己三个儿子那边。 却被萧婉直接给按住了肩膀。 夏长歌刚刚回头,就听到萧婉的一句话:“不就是三个儿子吗?我若是给你能生三个儿子,那么我有没有他们三个重要?” /129/129124/32106677.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