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又见强手-《武侠江湖里的青衫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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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太有意思了,居然得了‘千一’。”
非但如此,此人还将“千一”之势化为己用,先前那一招看似只有一掌,但分明是想将十八式降龙掌融于一招,尽管还有些粗浅,可威能已足够惊世骇俗了。
好惊人的天赋。
人与人的天赋之别就在于同一种武功是否能有非凡的变化。
天赋高者,根骨厚者,哪怕是寻常的拳脚也能施展出不同凡响的威力。
江湖传闻,这乔峰即便是一手太祖长拳,也能打的天下群雄束手,便是此理。
如此得天独厚的资质根骨,同一种武功别人顶破天或许只能打出七分力,但由此人施展,怕是登峰造极,能发挥十四分的威能。
陈拙心中暗叹,时至今日,他总算明白何为天地钟爱、气运深厚之人。
“气运”二字虽说虚无缥缈,无迹可寻,然在他看来,倒不如反过来念,便是“运气”,全凭一个“争”字。
大势可争,小事亦可争。
如何争,自是凭实力,争的多了,运气就好。权越大,势越多,名越盛,财越多,就是个乞丐也能一步登天,改天换命。
在这件事情他倒是比较认可某个人的一句话,握拳便是握权。
但光握不行,还要握的住,握的稳。
不然实力不足,握不住,那就为他人作嫁衣裳,成全了别人。
而在实力之前,天赋根骨的差别尤为重要。
“大争之世啊!”
陈拙心头火热。
如今他朝着这片江湖抛下无数饵食,只怕此间高手真能得化龙之机;尤其是对这些气运深厚之辈而言,简直就是拨开云雾见青天,厚积薄发,一朝得悟,用不了多久,怕是高手辈出,保不准连他自己都难以收场。
但是,若非如此,何来快意?
一个人既然想要登上高山,登峰造极,自然是该流汗吃苦,遇强更强,心存无敌之志,只有这样,才能在回首来路之时,去享受这得来不易的一切,觉得值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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