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乔四原名宋永佳,因为他小时候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座桥,而且他在家中排行第四,因此小伙伴们称呼他为“桥四”,后来叫着叫着就变成了“乔四”。 这个人就是靠着强拆起家的,说白了就是那些开发商的黑手套。 实际上。 他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而已。 那个年代当中,东北地区有不少这种混混都是靠着各种灰色产业起家,有些人洗白上岸,而有些人就如同乔四那样,最终成为警方的枪下亡魂。 沈青云身为刑侦总队的总队长,又是公安厅的副厅长,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再次重演。 房地产行业可以发展,毕竟这是时代的巨浪,沈青云无力抵抗或者说没办法改变什么,但他绝对不允许有所谓的社会大哥冒出来。 很快。 沈青云就失望的发现,这些卷宗当中并没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 能够报到省公安厅的卷宗,基本上都是各地的凶杀案之类的案件,这种案子沈青云很清楚,自己甚至都不需要过去,只要把刑侦技术总队那边的人派下去就行了。 很多时候,基层的警察破案需要的不是什么人员的支持,而是技术层面的支持。 毕竟对基层来说,他们所能够拥有的技术条件,其实是相对落后的。 想了想,沈青云给李德良打了个电话,让他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厅长。” 李德良来的时候相当高兴,毕竟最近这段时间他可谓是春风得意,多年以来心中的一口憋闷之气,总算发泄了出来。 “这些卷宗我大概看了一下。” 沈青云对李德良吩咐道:“你跟刑侦技术那边联系一下,需要帮助的,给他们派人下去。另外,如果办案人手不够,总队这边也可以适当给予一些支持。” “好的。” 李德良连忙点头,对于沈青云的命令,他当然是不打折扣的马上执行了。 沈青云这边,把事情交个李德良去办,正准备下班的时候,却接到了叶霓裳的电话。 “忙什么呢?” 叶霓裳对沈青云直接问道。 “在工作呗。” 沈青云笑了笑,对她问道:“怎么着,叶大小姐有事儿?” “有个事情,晚上一起吃个饭吧,跟你谈点事。” 叶霓裳对沈青云说道。 “没问题。” 沈青云虽然有点诧异,但还是点头答应下来。